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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2021〕29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1-10-25 17:27  

 

 

 

 

 

科研处〔2021〕29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中青年教师教育  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1年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1〕18号)精神,2021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包括2017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7-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予以终止执行,不得报送此类项目结题申请。

二、结题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1年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1〕18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按时提交《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和项目相关佐证材料。

(二)超过执行期(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即2018年以前(含2018年)立项的所有项目结题必须附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延期申请表》)。《延期申请表》应写明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请2019年以后(含2019年)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结项,今年内结项的均以未超过执行期处理,无需附《延期申请表》。

(三)结题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后,与《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结题汇总表》)一并报送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三、报送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

1.《结题报告书》Word版;

2.佐证材料需PDF扫描版,每个项目1份,能证明符合结题要求即可,尽量精简,论文需扫描封面、目录、首页及挂项目编号的那一页

3.《结题汇总表》Excel版;

4.各课题负责人的结题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命名要求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

(二)纸质版材料:

1. 《结题报告书》,A4双面打印一式左侧用两个钉子装订,科研处存档;

2. 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科研处存档

3. 加盖各单位公章的《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由各单位汇总报送科研处

四、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11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1350@163.com,主题署“***学院(研究院)2021年度半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再行打印纸质版材料,纸质版材料请于20211112日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85160096

 

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

         

 

 

 

 

 

 

 

 

抄送:校领导。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1年10月21日印发

                                        科研处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附件2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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