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2021〕28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1〕18号)精神,2021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履行教学工作规范和师德规范,爱岗敬业,清廉从教,无私奉献,甘为人梯,带头践行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
3.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女性科技人才可放宽至43周岁);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应与校内其他教职工组成科研团队开展项目研究,也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本校学生和校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5.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它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1.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
2.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有一定转化前景、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科技类项目。
3.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联合项目。
4.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学院(研究院)审核、专家评审、学校推荐”方式。
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做好申报组织工作。项目须经个人自愿申报,各学院(研究院)审核后报科研处,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
四、申报截止时间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8日。
2.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1),须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电子版材料:《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附件2,须在所在院(系)所意见一栏填写单位意见)。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3.命名规范:
(1)《单位名称+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2)《序号+申请人姓名+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
以上电子版材料汇总成压缩包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kyb1350@163.com,其他渠道不予接收。
五、注意事项
1.非专任教师岗位有开展科学研究的人员,应根据研究领域通过相关学院(研究院)申报。
2.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学校确定推荐项目后,由科研处再具体统一刻录光盘后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85160096
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
抄送:校领导。 |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1年10月21日印发 |
科研处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