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202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校级各类项目结题工作,请已完成预定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及时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1),尚未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却已达到结题时间的项目负责人及时进行延期申请,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格式命名,由各单位汇总,并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电子版送至科研处邮箱(kyb1350@163.com),待科研处反馈通知后打印提交纸质版本,4月25日前将纸质结题报告书一式二份,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成果材料、成果查重检测报告一份,由各单位汇总,并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陈丽钦 联系电话:85169350
附件:1.结题报告书
2.校级项目延期申请表
科研处
2022年3月31日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2年3月31日印发